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 負 責 ,對 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
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 ,並不構成收購 、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根據計劃將予發行
的 票 據(定 義 如 下)將 不 會 根 據 1933 年 美 國 聯 邦 證 券 法(經 修 訂)登 記 。受 制 於 某 些 例 外 情
形 ,根 據 計 劃 將 予 發 行 的 票 據 有 可 能 不 得 向 位 於 美 國 境 內 的 非 美 國 人 士 提 出 要 約 出 售 或
者 進 行 出 售 。本 公 告 不 得 直 接 或 間 接 於 或 向 美 國 境 內 進 行 分 發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 行」)
(股 份 代 號 :3988 及 4619(優 先 股))
海外監管公告
中 國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巴 黎 分 行(「發 行 人」)
在 本 行 建 立 的 40,000,000,000 美 元
中期票據計劃下發行
於 2025 年 到 期 的 美 元 400,000,000 4.75 釐 利 率 票 據
(「票 據」)
本 公 告 乃 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第 13.10B條 而 作 出 。
發 行 人 在 本 行 建 立 的 40,000,000,000 美 元 中 期 票 據 計 劃 下 發 行 的 票 據 已 於 2022
年 11 月 23 日 在 巴 黎 泛 歐 證 券 交 易 所 獲 准 交 易 。
呈交給巴黎泛歐證券交易所並在其網站上刊登的票據獲准交易的相關通知,
請 參 見 :www.euronext.com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中 國 ,北 京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本 行 董 事 為 劉 連 舸 、 劉 金 、 王 緯 、 林 景 臻 、 肖 立 紅* 、 汪 小 亞* 、
張建剛* 、陳劍波* 、黃秉華* 、姜國華 # 、廖長江 # 、崔世平 # 、讓•路易•埃克拉 # 、鄂維南 # 、
喬 瓦 尼•特 里 亞 # 。
* 非 執 行 董 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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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