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认可函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二、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
认,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的独立性不
会造成损害和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
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为依顿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前
认可函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卫华 何 为 邓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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