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
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半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2023年半年度开展外汇交易事项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提供担保管理办法》
的规定,控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风险。截至报告期
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0%;公司不存在为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与其他关
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日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捷公司)2023 年半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在汇率波动情况下锁定相关购汇成本,有利于防范和规避汇
率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满足合捷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按照
《公司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进行
管控,加强风险控制。公司董事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
页)
独立董事: 周荣 李震东 肖继辉
二○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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